闹离婚已经一段时间了,去民政局预约一个月的时间也已经到了,说实话冷静期一个月真的不合理,因为冲动去离婚的家庭其实并不多,就算有,后悔了以后还可以复婚,但冷静期一个月折磨的大多都是女性。
这一个月以来,我们没有任何联系,离婚协议也是我初步写了一个发给他,其实我的意思是都可以商量。昨天打电话来,又大骂一场,主要意思是对共同债务和孩子抚养费有意见。我们没有共同财产,他在外欠了很多我不知道的钱,不知道金额,用途应该是自己创业失败。共同的债务,是因为我曾经把信用卡透支给他支持他创业,因利息太高了,我贷了一笔4万元贷款,把他用的其中3张我名下的信用卡还清注销,还帮他还了8千他自己名下的信用卡(为什么帮他还,因为这张卡银行天天电话要起诉他,想着夫妻之间互相帮助就帮他,现在他完全不记得了)。当时其实我手里还剩了一张他花的我名下的信用卡,想着留一张应急。大概有几千还是一万多没还记不住了。再后来,他背着我偷偷刷走9千,这张卡就负债2万多,之后孩子买奶粉、生病住院等他没钱都刷这张信用卡,期间还用信用卡帮他还给他姐6千。这样我们共同生活的债务越累越多,我名下欠债10万。但凡有个小学学历的都能看出来,10万欠款中,他花了大部分应该在六七万,孩子花了一部分,我自己花了一部分。现在离婚,我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,让他承担5万元,他却来闹,最初4万元贷款不全是他花的。我的天,那些卡,我是一分都没用,全是他用的,现在说不是他用的。
再说说孩子抚养费,我写的是孩子跟我,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,但他说孩子抚养费,他给几千都行,前提是不能给我妈带,得请保姆,所有花费我跟他一人一半。请人带至少多花3500.我倒是没关系,问题是,太了解他了,他付不出来的时候只会说“我反正没钱你去起诉我吧”。如果我妈带他将一分钱不出。
现在他的态度是:我反正说清楚了,爱离不离,你去起诉我吧。
网上说,你嫁的是人是鬼离次婚就知道了,这句话是真不假,深有体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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